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我省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流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据介绍,凡进出河北省或在我省内流动就业需转移接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都适用于该办法。
  原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跨省就业,参加外省职工养老保险后,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的,在国家没有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之前,按照《规程》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中注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账时间和政策依据。

  原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跨省就业,新就业单位属于尚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暂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保留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待本人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再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仍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办结退休手续后,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包括本息)返还本人。

  该办法还对职工养老保险的省内转移、临时缴费账户、转移金额计算、欠费与重复缴费处理、待遇领取地确定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