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各年龄档内的人员今后享受按年龄另行增加的养老金保持同一标准,2013从年起,实施了按年计算,到龄进档的办法,即:2012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2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7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及当年内年满70周岁(1942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75周岁(1937年1月1日至193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80周岁(1932年1月1日至193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在统一增加20元的基础上可以再进档增加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