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福建省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今后,居民养老保险将不再有城乡差异。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决定将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制度,并提高政府补贴标准。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目前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市、县(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市、县(区)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身故,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

  有条件的市、县可先行探索建立丧葬补助制度,在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按当地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从市县财政补贴中支出。

  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