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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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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去年,《南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南京市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全覆盖。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南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保)衔接有关问题已明确,城乡居民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保,但不得在同一时间内同时参加两险。具体的转接业务操作流程,可以拨打12333咨询。
  退休养老待遇问题

  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员不得同时享受两险养老保险待遇。

  1、符合企保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其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区县农保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2、不符合企保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办理企保一次性退休处理,也可于到达养老年龄前一个月向征缴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将企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办理企保转接居民养老保险手续,按居民养老保险规定领取养老待遇。

  3、选择企保延长缴费年限的:在其企保正常缴费期间,不可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居民养老参保关系可保留。符合企保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其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区县农保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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