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目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逐步实现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转变。
任务:我市将推动重点人群参保,大力促进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各类招商引资企业及员工参加社会保障,将城镇非从业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还将妥善解决企业职工养老保障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
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逐步提升
目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逐年增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费用比例控制在30以内。新农合人均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财政补助不低于筹资的80。
任务:建立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筹资机制和财政补助增长机制。适当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健全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制度,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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