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钱”让这样的单位管,谁放心?
深圳社保局承认:
22日下午,深圳市社保局特意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深圳市社保物业公司是社保局在1995年从社保基金中提取500万元注册的,社保局虽然在1996年将这500万元归还社保基金,但当时还是使用社保基金管理费维系该公司的正常运作。
深圳市社保局表示,社保物业公司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一直没有与社保局脱钩,社保局支持两者剥离。目前,社保物业公司的账目清晰,历年利润滚存从未分配,作为大股东的深圳市社保局也没有拿到过分红。
4月17日,有网友爆料称,深圳市社保局违反国家规定办企业,并开设发廊、宾馆。经过记者调查,网友提到的包括海宸美容美发廊、海宸宾馆在内的6家分公司,确实隶属于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而该物业公司占70%比重的大股东,则是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属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解释
500万社保基金注册物业公司
据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1994年,原社保局以社保基金出资,与原深圳市海天出版社融资兴建海天综合大厦。当时,该大厦既是基金财产,也是社保局机关所在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设于该大厦。为了保障大厦安全运行,原社保局于1995年11月注册成立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社保物业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是从社保基金中支付的。
上世纪90年代,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停止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已经投资运营的项目需清理回收,原社保局在1996年1月将500万元注册资金及4.08万元利息归还社保基金,不过又用社保基金管理费维持社保物业公司的运作。
黄险峰称,2006年2月,深圳市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改革,起初拟定将社保物业公司纳入剥离范围,使其与社保局脱钩,但由于当时社保物业公司的开办资金不符合条件,对其资产性质难以定性,这才没有剥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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