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VS4%投资收益率低于社保基金整体收益率
据这位基金业人士计算,深圳市社保局17.65亿元的项目资金在17年之后达到27.25亿元,年复合收益率约为2.6%(每年提取存款利息进行滚存)。如果完全以初始资金为基数,不计复利,则17年间的平均收益率为3.2%。
这位基金业人士称,他只能给出客观的收益率计算结果,对于是高还是低他也无从评判,因为社保基金的账目没有对外公开,他不知道究竟买了多少国债,存款中有多少活期、定期以及定期的存款期限。横向对比的话,基金公司的投资标的和收益要定期公开,但各地社保基金也没有定期的业绩公示,也无从对比。
但他认为,如果这笔钱跑赢了深圳社保基金历年的整体收益率,说明没有给社保基金“亏钱”。反之,则可以认为既往的投资项目拖累了这笔钱的正常收益。
据南都记者查证,尽管深圳市社保基金没有规范、定期的公开信息披露,但2012年11月,财政部网站曾发布一则“深圳财政强化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的信息。其中披露:截至2012年5月31日,深圳市社保基金“收益率年均超过4%”。
同时该文还披露,深圳社保基金的资金配置以三年和五年期长期存款为主:截至2012年5月31日,深圳社保基金活期存款占2.76%,半年期存款占0.01%,一年期存款占3.52%,两年期存款占0.22%,三年期存款占59.15%,五年期存款占33.88%,国债占0.46%。
A监管
制度设计者:当初未考虑监管
挪用社保基金除了开办公司,还有很多种方法一般人想都想不到
深圳市是我国最早制定社保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城市。1989年3月,深圳被国务院确定为社会保险制度综合改革的试点城市。1992年5月1日,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和配套实施细则。
昨日,南都记者采访了当时牵头制定该方案、时任深圳市体改委主任的徐景安。徐景安称,当时设计方案时,由于认识局限并没有考虑到监管。
徐景安称,由于当时认识的局限,制订该方案时没有涉及财政对社会保险的支持,更没有研究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责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对这个问题的忽略变成了越来越严重的经济、社会、政治问题,“社会保险不仅包括个人和单位,政府也应该出力。”
徐景安坦承,鉴于当时的认识水平不可能考虑到监管问题。
正因如此,深圳社保制度刚运行时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1994年到1996年,邱其海在担任社保管理局局长期间,大肆挪用社保基金批存款赚利差,事后光是经法院认定挪用的社保基金就达7200万。此次被曝光挪用500万元社保基金的社保物业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正是邱其海挪用社保基金最疯狂的时候。
上世纪90年代的社保基金存在不少怪相,挪用除了开办公司外,还有很多种方法一般人想都想不到。
由于缺乏监督制度,社保基金被挪用后因为没有损失而非常隐蔽。深圳市社保管理局原局长邱其海1998年被以受贿罪判刑12年,他被指控的多项犯罪事实均与挪用社保基金有关,他被认定的受贿金额为79.999万元、港币2万元,大部分是被对方“拉存款”,以社保基金存入指定银行或投资公司。这些存款动辄一两千万元,有些基金存入银行或投资公司后,立刻被贷款给其他项目,毫无保障可言。
邱其海在悔过书中称,他当时的想法是“我感到公家没有受损失,收下来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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