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职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后,职工将来能享受到哪些养老待遇?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是
如何计算出来的?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目前,记者采访了烟台市劳动保险处有关工作人员,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企业职工养老待遇有哪些
烟台市劳动保险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职工的养老待遇包括正常退休、病退和特殊工种退休三种,都要求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根据规定,正常退休是最普遍的一种,当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的,可以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可以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井下、高温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一定年限,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按国家政策规定被认定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也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无论是办理正常退休,还是病退、特殊工种退休后因病或非因工去世的,根据规定,其家属还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收入来源的)三项待遇。烟台市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根据新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对于缴纳过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就因病或非因工去世的在职职工,也可以享受有关待遇,目前,具体的操作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中。
缴费时间越长、基数越高养老金越高
根据规定,企业职工退休时,养老金数额的高低主要受6大因素(参数)的影响: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月数(含视同缴费月数)、历年的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统计局公布的历年社平工资以及可能的国家政策调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2011年前,由于国家实行了5年的过渡期,期间允许1997年底前参保的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与缴费满15年的职工一样也能办理退休手续,但执行两种计算方法,因此,曾出现过类似于"缴费15年不如缴费13年的养老金高"的特例。由于政策是由国家和省制定的,我市在执行过程中也曾多次向上级反映这一问题。据烟台市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分析,出现这一现象,主要是由于不满15年办退休和满15年办退休执行两套不同的政策和计算标准,因此,建议职工应该在同一政策标准下比较。烟台市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5年过渡期"的结束和政策的统一,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今后办理退休的职工,累计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将来的养老金肯定会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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