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增加额:50元
本次增加的养老金合计:82+125+50=257元
例2某女,1955年9月出生,1976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9月退休,退休时工龄为28年9个月,属正常退休,本次应增加的养老金为:
①工龄工资增加额:29×2元=58元
②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增加额:113元
本次增加的养老金合计:58+113=171元
例3某女,1932年1月出生,2011年12月办理按“五七家属工”退休,本次应增加的养老金为:
①2012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额:55元
②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人员再增加额:50元
③2012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80周岁增加额:50元
④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年龄满80周岁再增加额:80元
本次增加的养老金合计:55+50+50+80=235元
多知道点
“五七家属工”是指上世纪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等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和城镇街道居民委自行组建的从事生产自救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这些人员多数是组建街道“五七”厂或进入企业不同岗位的城镇职工家属,因此统称为“五七工”、“家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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