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两处补缴养老费
企业中个别职工因调换工作等原因需要补缴养老保险的,以往年度欠费只能在户口所在区办理,在昨日的十大举措中,也出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企业参保职工补缴以往年欠费,不仅可在户口所在区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补缴,也可在现单位所在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进行补缴,补缴后随即再转回企业继续参保。
今后一个大厅里办“五险”
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10月8日开始试运行
想要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人得注意了,10月28日之后,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医保中心、市失业保险中心原办公地址将不再办理相关业务(市各养老、医保分中心业务不变),而是统一集中到新地点办公,即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
“十一”期间,“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沈阳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三个单位将搬迁到新的办公地点。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职能部门也将搬迁进来提供就业服务。
昨日,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给规范企业和劳动者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险方面业务,经过八个月的时间,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成了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10月8日,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将开始试运行。10月28日,将正式启用。这标志着我市“五险合一”工作初步实现,届时企业和百姓将在一个办事大厅办理各种业务,多头办理真正变成了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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