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长春市社保局公布了今年长春市个体缴纳养老保险标准。缴费标准共分三档,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9254。40元、7404。00元、5553。60元。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3〕164号),公布了2012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称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长春市2012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272元,月均3856元(双阳区2012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729元,月均2644元)。
即日起,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可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参保单位可进行预缴结算和正常缴费。
参保单位即日起可以按照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2013年社会保险费;已经进行预缴的参保单位可以进行社会保险费结算;参保单位可到所属分局办理人员增加、减少及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
记者了解到,6月3日起,长春市个体参保人员可办理缴费和养老待遇核定。月缴费额为缴费基数的20%。今年个体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分三档。
今年长春市(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9254。40元、7404。00元、5553。60元。今年与去年相比,各档次缴费金额分别增加了960元、768元、576元。
长春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提醒个体参保人员,今年1-5月申报退休的长春市个体参保人员,6月4日后可持卡缴费。
为方便缴费,今年1-5月符合退休条件并已办理审核的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不变更缴费档次的可于6月4日后持社会保险卡到就近的吉林银行网点缴纳退休前的养老保险费;申请变更缴费档次的,仍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一楼15-17号窗口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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