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了解到,泰州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待遇模式,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计算,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因此只要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其养老待遇也会不断提高。
去年以来,泰州市还逐步上调城乡居民养老金,按照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不缴不得的政策导向,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为基准,按照10%的增长幅度调整养老金。
此外,为鼓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目前我市还增加了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即缴费年限超过15年,每超1年增发2至10元(市区为5元)。
相关负责人说,这些政策都是为了调动参保缴费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事实上,现在看来,也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据悉,截止到2012年,泰州市的人均养老金待遇已经达到180元/月左右,居苏中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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