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有17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部分人员因多种原因存在中断缴费、欠费等情况。我市一直采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措施。但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调整,从今年7月1日起,这项措施将取消。
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交费后,不能再向前补缴,只能向后顺延缴费,即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向后延续缴纳至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不过,享受过失业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有补缴意愿,允许补缴领取失业金期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另外,欠缴医疗保险3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将中断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7个档次供选择
今后,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缴费能力,于每年6月20日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自行选择申报下一年度的个人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一经选择,全年不得更改。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也将越多,且每年上调的养老金部分也会越高。
灵活就业人员可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按月、季度、年度在银行卡中提前足额储蓄,由银行按月扣缴。未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则由本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银行自主缴费。
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
7月1日前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各网点缴费;档案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并且从未办理过接续手续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失业证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均已搬迁至洛阳会展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后,再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各县(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到本辖区社保中心或指定银行参保缴费。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