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4月份实施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6月30日前可以补缴以往年度的欠费,并且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栾川县有早已不上班的居民去补缴欠费时,却发现总共4万多元的养老保险中竟包含7000多元滞纳金和利息。记者核实得知,该居民虽然已不上班,但他是企业的“内退”员工,不享受免收滞纳金和利息的政策。记者调查获悉,目前存在着“内退”、“身份买断”、“提前退休”等各种让职工提前退休的方式,这些员工的身份非常尴尬,通常单位不再缴纳养老保险,他们若不及时补缴,社会保险中心会按照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投诉:
补缴4万多元养老保险,仅利息就占7000多元
昨日,实名认证为栾川贴吧的新浪微博爆料说,多名网友反映栾川县人事中心在最近补缴养老金中,无视惠民政策,违规多收每人数千元滞纳金和利息。记者了解到详情,原来一位博主的父亲1995年从企业内退,之后也没再续缴过养老保险。今年6月中旬,听说补缴养老保险出台了惠民政策,他去栾川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补缴了200多个月工龄的养老保险,合计共4万多元,其中含利息7000多元。补缴后他和以前的老同事闲聊中得知,一些人补缴养老金可以免除滞纳金和利息,并且也确实有部分人补缴养老保险时没缴利息与滞纳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补缴养老保险遇到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居民还不少,他们的遭遇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网友“昨日神伤”说:“我家人也在办这个补缴养老金,确实存在利息和滞纳金,我家人大概多交了五六千”。网友“行路人”希望人社局能尽快出面解释一下,让广大准备补缴养老保险的居民搞清楚政策。
证实:
仅灵活就业人员月底前补缴可免滞纳金和利息
通过查询,记者找到了网友们议论的文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第4条规定:在2013年6月30日前可以补缴以往年度的欠费,并且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7月1日起,对以往年度的欠费不允许再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不能再向前补缴,只能向后顺延缴纳。
随后,记者联系上栾川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补缴养老保险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像网友反映的情况,补缴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单位给漏缴的,除了补出漏缴部分,还要根据社会保险法补缴滞纳金和利息;另一种情况是,从原单位辞职或被开除,或者自主打零工和失业等,这种情况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不需要补缴滞纳金和利息。根据该文件内容,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工作人员称,由于具体补缴人员情况不同,需要到补缴窗口去换算,具体的滞纳金和利息也不一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