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个很著名的国际论坛上,有官员发表言论:“目前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为2.3万亿元,其中社保基金总额约9000亿元,补充养老金为5000亿元,合在一起不足我国GDP的5%。”由此得出结论:“靠公共养老金养老根本是不行的。”
上述数据中,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2.3万亿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2013年两会期间对媒体记者透露的数据。这个数字应该既不包括上述“社保基金”,也不包括上述“补充养老金”,所以将这两者归入“其中”的说法是错误的。
所谓“社保基金”,应该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所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这个“社会保障基金”并非人社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更非养老保险基金。按照根据国务院及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受托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国家战略储备基金”,由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或转持所获资金和股权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构成。这个基金常常简称为“全国社保基金”或“社保基金”。2011年,这个基金所管理的资产总额为8688亿元,这大概就是上述的9000亿元(四舍五入)。
媒体和公众常常把这个“社保基金”与人社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混淆起来。原因是管理社会保险的政府部门如今被命名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在地方上则称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局);同时,在地方上具体负责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和管理的政府机构一般被命名为社会保险局(二级局),公众一般称之为“社保局”。由于“社保”这一简称,在公众心目中,“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乃至“养老保险”被混为一谈,进而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也被弄得难分彼此了。
至于“企业年金”,据人社部官员透露,截至2012年6月,“全国企业年金基金规模达到4198亿元”,这应该就是上述5000亿元的“补充养老金”中的主要部分。所谓的“企业年金”是“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及其职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自愿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所以,如果把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加总起来,应该是3.7万亿元。如果拿2011年47万亿的GDP来计算,应该是7.02%;拿2012年51万亿的GDP来计算,应该是6.47%。在这里,想纠正的是,“合在一起不足我国GDP的5%”,可能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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