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与北京、辽宁、河南、浙江、四川、广西等6省(市、自治区)人社厅(局)以及所属科研机构联合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专题调查研究。
企业参保率明显提升
调查结果显示,《社会保险法》出台后,我国参保人数持续增加。
对比2007年以来的社会保险参加情况,法律出台后的两年间,我国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加,5项保险的参保人数都在持续大幅度增加。截至2012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2010年底增加了4700多万人,城镇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增加了1亿人。
用人单位的参保率有明显提升。对六省市抽选的约3000名企业职工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在社保法实施一年多后,被调查企业职工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均提高了3—4个百分点,分别达到了92.6%、92.3%、91.4%、86.9%和72.7%。
与此相应,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规模迅速增大,去年全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总额达2.49万亿元,滚存结余3.57万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55%。
随着社保法出台,企业的守法参保意识显著增强,各地都反映恶意欠费的企业越来越少,很多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明确告知职工要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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