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该规定也是社会保险法的一大亮点,与国际上对于养老保险的功能定位——老残遗保险保持了一致。
但是,迄今为止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具体政策,究竟该给多少也就缺少依据,造成上述法律规定难以落实。这直接导致有人申领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而不能如愿。因为缺乏具体政策措施而不能及时兑现法律规定的待遇,既导致基层工作被动,也引发部分群众的不满。
其二,不同制度衔接办法未及时跟上。社会保险法对城乡两种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只是原则上提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实际上,不少农民想从新农保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获得更高待遇。还有一些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两种养老保险的农民工陆续达到退休年龄,需要尽快解决待遇领取问题。个别符合两边领取条件的,可能还存在双重享受待遇情况。
问卷调查发现,农村户籍人口双重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达到8%。而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衔接方面,尚未出台统一、具体的政策,影响着部分参保人的权益。
报告认为,当前应针对广大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快制定和完善与《社会保险法》相配套的惠民政策,其中包括:残疾津贴政策、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办法等。(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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