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核实得知,该居民虽然已不上班,但他是企业的“内退”员工,不享受免收滞纳金和利息的政策。记者调查获悉,目前存在着“内退”、“身份买断”、“提前退休”等各种让职工提前退休的方式,这些员工的身份非常尴尬,通常单位不再缴纳养老保险,他们若不及时补缴,社会保险中心会按照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投诉:
补缴4万多元养老保险,仅利息就占7000多元
昨日,实名认证为栾川贴吧的新浪微博爆料说,多名网友反映栾川县人事中心在最近补缴养老金中,无视惠民政策,违规多收每人数千元滞纳金和利息。记者了解到详情,原来一位博主的父亲1995年从企业内退,之后也没再续缴过养老保险。今年6月中旬,听说补缴养老保险出台了惠民政策,他去栾川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补缴了200多个月工龄的养老保险,合计共4万多元,其中含利息7000多元。补缴后他和以前的老同事闲聊中得知,一些人补缴养老金可以免除滞纳金和利息,并且也确实有部分人补缴养老保险时没缴利息与滞纳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补缴养老保险遇到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居民还不少,他们的遭遇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网友“昨日神伤”说:“我家人也在办这个补缴养老金,确实存在利息和滞纳金,我家人大概多交了五六千”。网友“行路人”希望人社局能尽快出面解释一下,让广大准备补缴养老保险的居民搞清楚政策。
证实:
仅灵活就业人员月底前补缴可免滞纳金和利息
通过查询,记者找到了网友们议论的文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第4条规定:在2013年6月30日前可以补缴以往年度的欠费,并且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7月1日起,对以往年度的欠费不允许再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不能再向前补缴,只能向后顺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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