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2013年唐山社保缴费标准的确定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从2013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在年底以前(12月10日前)完成当年度的缴费,不允许再跨年度缴费,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特别提醒各位灵活就业参保者务必按规定时间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

  记者近日获悉,灵活就业人员开始缴纳2013年度养老保险费。在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原唐山市社保局个体缴费大厅)办理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签订了缴费协议),并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持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存折或银行卡(建行或农行)到就近银行网点预存本年度养老保险费及代理费。参保人员可选择7月10日前一次性存足全年养老保险费及代理费,也可选择一年分两次缴费:7月10日前存足1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12月10日前存足7至12月养老保险费及全年代理费。

  养老保险

  据了解,201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河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96元,交费比例为20%。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划分及缴费标准为:

  1、第1档(社平工资100%):月缴费659.20元,年预存8100元(含代理费);

  2、第23档(社平工资60%):月缴费395.60元,年预存4900元(含代理费);

  3、第24档(社平工资40%):月缴费263.80元,年预存3300元(含代理费);

  4、其他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请参保人员到我中心业务大厅查询。

  另外,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请于即日起至7月10日本人携带《养老保险参保协议书》、身份证到业务大厅办理档次变更手续,并按变更后的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从2013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在年底以前(12月10日前)完成当年度的缴费,不允许再跨年度缴费,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特别提醒各位灵活就业参保者务必按规定时间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

  咨询电话:7215392、2352789、13230577005

  医疗保险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本次医疗保险费征收将按照2012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33元)的60%即2299.8元作为缴费基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不再以个人养老金为缴费基数,统一按照2012年度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794元为缴费基数。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