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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唐山社保缴费标准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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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从2013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在年底以前(12月10日前)完成当年度的缴费,不允许再跨年度缴费,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特别提醒各位灵活就业参保者务必按规定时间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
  缴费档次及缴费金额为:

  (一)灵活就业人员

  1.A档按缴费基数的8.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11元/月)及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25%),年缴费金额2546.88元,预存金额2700元(含代理费);

  2.B档按缴费基数的4.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11元/月)及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25%),年缴费金额1442.88元,预存金额1600元(含代理费)。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

  1.A档按缴费基数的6.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缴费(11元/月),年缴费金额为1531.32元,预存金额1700元(含代理费);

  2.B档按缴费基数的4.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缴费(11元/月),年缴费金额为1100.76元,预存金额1300元(含代理费)。

  参保人员请在7月21日前,在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开户银行(中行)各营业网点就近一次性存足应缴费用,并请于2013年7月31日后到缴费银行打印扣款明细,若扣款记录不详请及时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系,以确保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另悉,在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2011年底开始使用中国银行《医保缴费专用存折》缴费,尚未领取《医保缴费专用存折》的参保人员请速到社保服务中心领取。联系电话:7215392、2352789、1323057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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