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意见,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全省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缴费方式由当地政府确定。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对本村(居)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政府补贴方面,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和省财政按照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40%、60%、80%的补助,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选择3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可以提高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补贴均记入个人账户
据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以及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补贴在个人账户中要单独记录。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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