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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推“以房养老”热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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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老龄化加剧、生活成本不断攀升的背景下,中国人的养老问题无法回避。随着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以房养老”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成为了养老模式的新焦点。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19日在接受央视专访时表示,保监会、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将于明年上半年提出试点方案,通过在不同地区进行试点,逐步形成“以房养老”的实施方案。

  而对于“以房养老”是为应对养老金缺口的观点,专家并不认可。“养老金即使有缺口,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没有任何关系,养老金是政府的事,而以房养老是市场的事。”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目前来看,当前养老金的制度支出和制度收入是平衡的、是没有缺口的,“风险在于,未来老龄化导致支付能力的降低。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一胎政策,使得老龄化在中国表现得更为严峻。”

  记者注意到,在公众仍对“以房养老”试点有颇多疑虑和担忧的同时,山东、陕西、北京等地近日相继传出消息,将很快启动“以房养老”或“以房助老”试点。

  据报道,山东一家商业银行计划明年一季度前后,在山东部分城市推出以房养老贷款产品,不过由于房价评估、贷款利率、贷款时限等具体执行细则尚需明确,此产品仍在设计中。

  陕西目前正处于以房养老的筹划阶段,将由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牵头,有望在明年试点。

  不过,据记者了解,北京拟本月底出台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或将回避争议较大的“以房养老”概念,而是提出“以房助老”。其特点在于,它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拥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须抵让房屋的产权,可以通过置换住房(或闲置房屋)的居住使用权,获得更丰富、优质的养老资源。

  此前,北京在2011年即在“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养老问题难解

  事实上,“以房养老”在上海、南京等部分地区早已有实践,试点主体既包括政府部门,也有金融机构,但效果并不理想,以致停滞或取消。从既往“以房养老”实践看,有产权房、年龄在60岁或65岁以上是申请的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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