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最集中的四类问题,记者帮您一一问清了
记者获悉,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通过该《通知》,你会发现想要补缴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很多难题都能从中找出答案。
刘女士1998年离开原工作单位后,就成了一名全职太太。如果不是偶尔听朋友说起养老保险补缴的事儿,刘女士对养老保险“不抱啥希望”了。按照河北省的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5年以上,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并享受养老保险调整等相关政策。刘女士仔细一算,自己离职前曾交过养老保险,但距离15年的“底线”还有差距。“朋友说养老保险可以补缴,那应该怎么办理?补缴多少?”已发布的补缴政策,让刘女士重燃了领取养老金的希望。
其实,不少市民也面临刘女士一样的困惑。昨日,就市民集中反映的4类问题,记者请省人社厅进行了解答。
2011年7月前的都能补
市民王先生:我2011年前断档一年多,需要补缴吗?断断续续地交和连续交有差异吗?
省人社厅:目前正在进行的养老保险补缴,针对的是《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因种种原因需要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该政策解决的,是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
王先生所说的第二个问题,涉及到了养老保险现在实行累计缴费年限,断断续续地交与连续交,不影响待遇。但缴费年限越长,可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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