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向记者介绍,2012年以来广州市在多个社会保险领域均实现了突破。
其中养老保险方面,2012年广州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目标;同时,资助力度全国领先,最大财政资助金额达到1440元/年,远大于国家和省30元/年的标准。截至2013年9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达59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514万人,离退休人员77万人。有122万城乡居民参加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保参保率达到99.7%。
医疗保险方面,广州已经实现全民覆盖。目前,广州市已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医疗保障制度,同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还设立了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及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加上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保障多层次的目标。截至2013年9月,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79万人。
2013年7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正式出台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打破人群身份限制和城乡二元结构,重新构建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将满足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社会群体客观存在的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其中,为解决参保人同城不同待遇问题,广州市在2010年启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至2012年9月已将市本级、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统一为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实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基金统筹”的目标,大幅度提高原两区两(县)市独立统筹区参保人的医疗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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