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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企业职工退休申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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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烟台新规出台,市属企业参保职工退休审批流程出台,企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应及时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从2014年起,每年1-5月正常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业务。
  因病提前退休者须根据申报资料,着重审核职工在单位缴费年限、统筹病种病历等情况,符合条件的在1份《烟台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上加盖档案审核专用章,转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符合条件的,将全部资料退回并告知原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明年起1-5月正常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根据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应自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养老待遇,在此之前不得办理减员业务。

  企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应及时办理退休审批手续。职工到达正常退休年龄而单位未及时申报的,其养老金从单位正式申报的次月起纳入社会统筹。从2014年起,每年1-5月正常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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