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袁书记,很无奈的再次求助于您,我是太谷东怀远村村民,上次向你反映的那个情况至今还没有结果,经过乡政府领导的调解说把机动地给没地农民种一些,村支书不让,说是一分地也不行,现在村里有不少机动地都是多数人种地不交钱,村里开村民代表会全都是村支书说了算,并且说要种地也得等三轮土地承包才能轮上,村支书当了十几年了对乡里安排的工作是干答应不行动他本来就多种地,对村民更本就不管不顾,东怀远二轮土地就没有承包,土地证也没有,说是要想动地就得有国家的红头文件,没文件不办,恳请袁书记多关注一下此事,解决村民燃眉之急,谢谢。
答复意见:
经查,所反映的租赁土地为太谷县水秀乡东怀远村70年代村办集体砖窑在1996年关闭后所形成,面积约20余亩。由于该地原系建筑占地,多年撂荒,无人愿意承包,2002年,经该村村委集体研究后定为村发展养殖用地。2008年,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将其承包给太原贾某用于养殖、种植、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款分两次交清,首款已于2008年5月4日上交东怀远村委。村民所反映的二轮土地延包问题是在2010年左右,当时承包合同已经生效,故反映所涉及的土地不在二轮土地延包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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