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荣成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出台,2010年出台的《荣成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2011年出台的《荣成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这意味着,荣成市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并轨,建立起了统筹城乡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缴费标准共分10档
具有荣成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300元~5000元10个档次。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三部分构成: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各级政府财政补贴。其中,个人缴费是指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0个档次。300元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交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是指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应当对本村(社区)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的资助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财政补贴包括三部分,一是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二是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补贴;三是对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缴费补贴是市财政部门对60周岁以下当年缴费人员给予缴费补贴,即缴即补,2013年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所补缴年限不享受补贴。基础养老金是市财政对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每月发放基础养老金,2013年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16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重度残疾人,由市财政为每人每年代缴保费150元,具体享受补贴人员名单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确定并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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