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养老保险处处长、养老保险处副处长曹琦、电话咨询中心主任刘中泉、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拨付处处长李波、企业征管处处长刘元枝、个体征管处处长郭忠东就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个体养老保险参保、续保,企业职工如何参保等相关问题进行权威解答。现场专家们逐条解答读者关于养老保险的种种疑问。
养老保险新政细解
在沈阳,到了退休年龄但从没缴过养老保险,想参加养老保险行吗?
以前不行,现在可以,但要抓紧,因为办理的截止时间是2009年12月31日。想办理的市民,请掌握这些内容——在2009年6月30日前已取得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的,在2009年12月31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没有享受相关法律和各级政府规定的养老待遇的自由职业者,可参加养老保险。
如果符合条件,办理人员应持户口簿、身份证(以上两项及复印件)到社区填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申请书》,经社区核实后,持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区养老保险分中心个体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需要缴纳的费用是60372元,外加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800元。
申请经批准退休后,办理人员可从审批的次月起即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如果10月末办完,从11月起就可以申领养老金),从2010年起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提示:沈阳农业户籍人员不能办理,正在享受遗属待遇人员能办理,但同时需终止遗属待遇,两者不能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