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规定还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但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退保障参加养老保险,这部分人员允许从1999年补缴养老保险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相关政策可以按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取消户籍限制和减免滞纳金政策仅限于2009年内办理,也就是说,12月31日之前可以办理这两种手续,2010年1月1日,这两项政策将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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