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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工龄15年不是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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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行法律政策规定,职工正常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是: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同时,还要达到最低缴费工龄15年。如果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工龄不能达到规定的条件,须延长缴费到15年,延长5年后仍达不到的,可进行一次性结算退保或符合条件的进行一次性补缴费至满15年,然后再办退休。
  少数参保职工在参保时或参保后提出补缴费要求的,须是与企业具有连续劳动关系基础上的行为,补缴时段须为在该企业工作时间,否则,不论何种目的,花钱购社保权益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是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体现。金钱不能代替劳动,不能购买社保权益。花钱购买社保权益的行为不符合社会保险的本质和精神。个别职工以取得个人退休待遇为目的,在无劳动经历和劳动关系情形下要求向前追溯补缴社保费是不受支持的。

  参保职工发现个人重复缴费情况的,须申请将重复年月部分缴费退出,但仅退出个人缴费部分,由关系所在地或接收地受理审核、退款和记录合并业务。

  参保职工因以各种理由提出退出参保申请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准许退保情形仅有三种:参保职工死亡、出国定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少数职工以家庭生活困难等原因提出退保要求尤其农民工提出不再在城镇企业就业、回家乡务农的,可以将社保关系转入农村居民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或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待到职工退休条件可以享受与一般职工同等的退休待遇或到时再按上述三种退保情形办理退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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