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201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要依靠自己保口粮,集中国内资源保重点,做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作为2014年全国经济工作的第一要务。中山市口粮主要是水稻,近年来,全市土地租金大幅飙升至全省高位,已超出了种植水稻所能承受的界限,再加上生产资料涨价、人工增加、规模较小等原因,导致水稻生产成本不断增长,使中山市水稻生产效益严重偏低甚至亏损,种植面积逐年减少。2014年是中山市土地承包期的节点,很多稻田在2014年承包期满,预计村、组集体新一轮土地发包的租金将会达到1700元以上,与种植水稻能承受的租金差价在每亩500元以上,已远远超出种植水稻的承受能力,稻农将无地可种,也无法确保全市粮食面积底线,更无法保证一定的口粮自给率。
建议:建立种稻土地租金补偿制度,对全市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农户给予土地租金补偿,补偿标准为种稻大户普遍能承受的土地租金,与中山市次低农业产业土地租金之间的差价(比如2014年次低土地租金农业产业是蔬菜,菜地最低租金是1700元,差价为500元,则2014年种稻土地租金补偿标准应在原来每年每亩486元的基础上至少增加500元,达到986元以上),以激发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保障种植口粮者的合理收益,确保中山市粮食面积底线和一定的口粮自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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