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下岗再就业职工秦女士问:1992年她在集体企业参加工作,单位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因单位不景气,她于2000年到私企打工并参保至今,秦女士能否补缴2000年以前的养老保险费?
社保人员答复:可以补缴。秦女士可持存档介绍信,招工证明复印件(存档部门盖章),填写《企业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增(补漏)减表》到市社保局业务窗口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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