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胡女士参加医保累计缴费15年,其中10年在深圳缴费,那么她退休后无需再继续缴费,就可享免费医保;再如一名今年办理退休的参保人,他医保累计缴费14年,其中9年在深圳缴费,那么他退休后还需要自己继续缴纳医保费1年,之后就可以享受免费医保待遇。
医保账户家庭共济
邱先生是深圳综合医保参保人,他的孩子参加了深圳的少儿医保,他说:“我想用我医保卡里个人账户的余额给我的孩子进行体检,新办法规定的家庭共济‘门槛’是多少?”
据了解,新医保办法降低了个人账户用于家庭共济支出“门槛”,将个人账户可用于家庭共济支出的最低余额要求由原来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降低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仅为原来“门槛”的60%。按照我市2012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9016元计算,个人账户中累计2950元以上的部分,可为家庭成员支付医疗费。
该“门槛”以上的部分,除了可以支付参保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医保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还可以支付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参保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医保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随迁老人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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