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工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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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宁波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哪些?宁波市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哪些?宁波职工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8、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到男60、女50周岁时缴费不能满15年怎么办?
(1)本市户籍人员可在男60、女50周岁之前选择低标准先补后延或在男60、女50周岁时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
(2)选择低标准先补后延的,可一次性先补10年(但不能超过取得本市户籍的实际年限),经补缴后到男60、女50周岁时缴费年限仍不能满15年的,可申请延长缴费,最长不得超过5年;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的,可在男60、女50周岁时办理延长缴费手续,延长缴费至缴费年限满15年。
(3)不符合低标准先补后延或不愿意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在男60、女50周岁时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4)申请先补后延或延长缴费手续请到户籍所在地或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请随带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等材料。
9、在宁波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转到省外去吗?
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因此,参保人员离开宁波前,请带身份证和《宁波市社会保险中(终)止缴费通知表》(或其它已中止缴费的材料)到参保地
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其余的手续由新参保地和原参保地两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移手续,办妥后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告知参保人。
10、省内其他地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转入宁波?
参保人员可直接随带身份证到本市参保所在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由经办机构出具《企业职工异地转入联系函》后,可将省内其他地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宁波。
11、在省外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何转入宁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请随带身份证、原社保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到本市参保所在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由经办机构直接办理转移手续:
(1)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2)宁波市户籍人员返回宁波就业参保的;
(3)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