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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工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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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宁波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哪些?宁波市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哪些?宁波职工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12、职工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否可以提前支取?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参保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13、按月享受职工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
 
  按国家规定应在宁波办理退休手续,且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
 
  (1)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14、职工基本(低标准)月养老待遇如何计算?
 
  (1)月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①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领取待遇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本人领取待遇时的年龄相对应,其中50周岁为195个月,60周岁为139个月。
 
  (2)1997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人员,其月养老待遇中还包括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年底前本人全部缴费年限×1.4%
 
  可见,影响月养老保险待遇高低主要有5个因素:一是本人缴费工资水平,二是本人缴费年限;三是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四是本人领取待遇时的年龄,五是领取待遇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5、按月享受职工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其享受的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1)按规定计算的月基本养老金(包括按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2)社区综合补贴。
 
  (3)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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