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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退休人员如何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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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凡符合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13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60元,小编在本文会介绍相关知识要点。

  普遍调整: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普遍调整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首先,凡符合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13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60元。

  其次,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的基本养老金。这改变了往年在缴费年限15年的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做法,按实有缴费年限数计发。同时,此次还适当加大挂钩调整部分所占比重,缴费年限补贴由去年的每满1年每月增发3元提高到今年的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

  此外,今年我区对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7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这是今年我区对缴费年限不够15年、待遇偏低的困难群体采取倾斜保底的措施给予的特殊照顾。

  举例说明:如果企业退休人员孟某缴费年限为30年,此次调整后其养老金可上调:60+30*5=210元;若孟某缴费年限为14年,此次调整后其养老金可上调:60+75=135元。

  倾斜调整:调整对象新增“艰苦边远地区人员”

  今年国家规定倾斜调整对象主要是企业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及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

  在普调的基础上,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从2014年1月1日起,再按相应标准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高龄退休人员: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截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4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55元。对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175元的标准增加养老金,不再执行130元的标准;对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220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不再执行165元的标准。此次调整幅度较往年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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