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4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方案出台,退休职工涨工资细则公布。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养老金调整办法,增资青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经青海省政府同意,对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项如下:
一、调整时间、对象及水平
从2014年1月1日起,青海自2005年以来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按照青政办﹝2003﹞133号、青人社厅发﹝2010﹞191号文件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调整幅度10.01%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后,青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达到月人均增资236元,在西北和全国继续保持领先位次。
国家政策提出的“调整水平按照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是指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总体的平均增加水平,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员必须提高的水平。部分缴费年限短以及达不到倾斜条件的人员,可能低于平均水平;部分缴费年限长以及符合特殊调整条件的人员,会达到或超过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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