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再涨10%左右。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第10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2014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我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
每人每月至少涨142。5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依然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普遍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45元调整增加,调整幅度与去年持平。
在此基础上,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月增加基本养老金比去年多了0。5元。
按照养老金上调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90元+缴费年限×3。5元。比如,企业退休人员张某,在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的基础上,如果缴费年限20年,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5元,每月可再增加70元,总共上调160元。
依此计算,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此次普遍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至少可增加90元+15年×3。5元=142。5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今年的养老金自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对于调整提高的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的同时,要补发今年以来的调整提高部分。
70岁老人可享受“高龄补”
去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首次增加了对老龄群体的“特殊照顾”,即年满70岁及以上的老人可按年龄段享受不同级别的“高龄补”。今年,“高龄补”政策继续保留,调整幅度也与去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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