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十个档次增加到十三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政府补贴按档次标准不同,补贴数额也不同。此外,从明年1月起,石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将增加5元,也就是从原来的55元变为60元。
个人缴费增加至13个档次
根据《意见》,石市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市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十个档次增加到十三个档次。该《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集体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长期缴费,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费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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