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2015年石家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记者昨日获悉,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十个档次增加到十三个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政府补贴按档次标准不同,补贴数额也不同。此外,从明年1月起,石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将增加5元,也就是从原来的55元变为60元。
  明年起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

  石市规定,自2014年起,对选择100-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政府为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缴费补贴和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设区市,县(市)、区按1∶1∶1的比例分担,省财政直管县(市)所需资金设区市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

  政府为每名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其中基础养老金,在中央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自2015年1月起,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增加省级基础养老金5元,由省财政全部负担。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地方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原已增加地方基础养老金的,在省级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后,原则上不予冲抵。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和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基础养老金适时调整。

  年满60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养老金

  《意见》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但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2014年2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