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受托人?国家成立、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是可能性最大的选择。“理事会本来就是中国储备养老基金的管理机构,由其受托是自身职责的体现。”高庆波表示,然而如果只有一个机构,缺乏有效竞争和风险分担;而建立一个新的平行机构,其专业性和经验都需要时间重新审视。
基础养老金规模巨大,公众对于社会统筹资金的风险容忍度很低。“总的原则,受托人不是商业的,而是国家的,是最值得信任、最优秀的。”杨燕绥认为,具体如何操作,相信《办法》在公布执行时就会明确。
受托和托管分开,是借鉴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经验。选取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誉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专业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体现了制度设计的市场化运作取向。
“托管人帮我们把养老资产看管起来,投资管理人帮我们拿回最好的市场收益。”杨燕绥说,“如此,钱从哪里来、由谁负全权、由谁看管资产、由谁投资操作,四个角色规定得非常清楚。养老金运营在制度上是没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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