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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养老保险能多得多少钱 让社保人员给您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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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省政府办公厅近期下发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5]11号),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多缴多得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了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本报针对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条件等问题已经向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人员进行了咨询。
  答案为: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分段计算,其中:缴费年限21-25年的5年部分,计发比例每年增加0.15%,其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增加0.75%;

  缴费年限26-28年的3年部分,计发比例每年增加0.2%,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增加0.6%;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累计增加1.35%。

  问题三:过渡性养老金提高计发系数适用于什么条件的退休人员?

  答:1995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5年1月1日以后退休、实际缴费年限超过20年,按国家规定符合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问题四:视同缴费年限是否作为享受激励机制的实际缴费年限?

  答:1995年7月1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不作为享受激励机制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参与计算。

  问题五:符合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政策条件退休人员,个人实际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能享受到哪些回报?

  答:可从两个方面享受到回报:

  1.实行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基本养老金与实际缴费年限挂钩,个人实际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比缴费满15年未超过20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比例递进增加,缴费年限越长,增加养老金计发比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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