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最新消息:2015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从2005年至2015年,辽宁省第十一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起,调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但具体到人头上,因为工龄、缴费年限的差别,上涨幅度则有所不同。按照本次调整规定,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平均上调10%左右,人均上涨约为203元,调整后人均将达到2236元。
  2、2014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

  (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2014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三)“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名词解释

  退职人员:是指职工因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但在年龄、工龄或个人缴费年限方面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组织批准后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和被补偿,进行休养。“五七家属工”:是指上世纪70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等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和城镇街道居民委自行组建的从事生产自救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