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深圳将新增400万生育保险参保人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实施后,深圳将新增400多万生育保险参保人。
  因为面临不同政策的接续,深圳将针对《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制定配套规定和标准,在上报市政府通过且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

  据了解,省、市政策衔接首要解决的问题在于个人缴费的人群。《深圳市医疗保险办法》既针对职工,也针对没有就业的个人参保人群,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仅仅只针对职工。广东新政策施行后,如何让应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但不符合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人群继续享受生育保险?孙煌辉透露,目前市社保局正在制定过渡政策,规定新标准出台之前参保人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原标准实行。

  另外,为了避免突击参保、保证生育保险基金的稳定,上述规定也依据累计缴费年限的长短来区分享受便利的程度: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规定可直接记账,市外发生费用的可在分娩或计生手术后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累计参保时间不满1年的职工,则要个人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用,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对“满12个月”的规定,深圳将设定1年的过渡期,待2016年再严格按照《规定》中“累计参保时间应满1年”的要求,以避免政策“一刀切”而给参保人带来不便。

  深圳放开医保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数量限制

  类似“积分入户”方式申报医保定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