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2014年宁波 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五险一金指的是社保与住房公积金两个部分,因此,下面小编分2014年宁波社保缴费标准与2014年宁波公积金缴存标准两个部分为大家解答。
  2、实行安全生产信用等级、标准化等级与费率挂钩。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比例不到80%、工伤发生率不到1%、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评审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次年度工伤保险费率下浮至本行业最低费率;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的,在按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比例浮动次年度费率的基础上,追加下浮一档费率。上述单位同时达到宁波市安全生产信用A级或B级的,按“有利企业,只靠一头”的原则调整次年度费率。

  (3)宁波调整部分社保缴费基数

  从2014年8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已调整为1650元、1470元、1350元三档,市区统一按1650元标准执行。为此,部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项目,从2014年9月1日起应同步有所调整。

  列入本次调整范围的主要是,部分参加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低标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外来务工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申报的区间范围为申报时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至社平工资三倍。因此,参保人员的原缴费基数低于1650元的,需调整至1650元。若原缴费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员增加缴费25.2元(其中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工增加缴费18元),职工(雇工)个人需增加缴费14.4元。

  全市参加外来务工失业保险人员的缴费基数将从1470元调整至1650元,单位缴纳部分从原来的每月29.4元调整到每月33元。

  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若原缴费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或原缴费基数低于1650元的,应调整至1650元。参保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在原缴费额基础上,增加32.4元额度缴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