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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13年财政补贴超2万亿:明债还需明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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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20日在回应部分省份养老金发放问题时表示,2014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当期养老金支出大于基金征缴收入的省份有所增加。
  “上述政策实质上是将过去企业和职工没有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所产生的隐性债务或转制成本,转化为由改革后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来承担。”金维刚写道。

  从“暗补”到“明债明还”

  “统账结合”制度建立之初,这种应对转型成本的方式被称为“体制内消化”。

  一位参与制度设计的人士称,当初选择“统账结合”制度模式时曾经充分考虑过转制成本的问题,并提出三种偿还模式:一是完全由财政负担;二是划拨部分国有资产;三是体制消化。鉴于当时的财政状况不佳,划拨国有资产在操作上缺乏手段,最终选择了第三种方式,通过高费率来增加基金收入和过渡性养老金对个人空账进行补偿。

  从目前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情况来看,这种“体制内消化”的模式已经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早在2008年,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与全国200多位专家教授和200多位各级官员共同参与完成了《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下称《战略》)。当时,他们已经提出,转制成本是制约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与健康发展的瓶颈。

  《战略》称,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前提下,转制成本没有显性化,但却给国家财政带来了长期的隐形压力,虽然现阶段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有一定程度的补贴,客观上化解了一部分转制成本,但没有在性质和目的上给予明确,是一种“暗补”而不是“明补”。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教授李珍认为,虽然财政从2000年就开始由少到多补贴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转制成本已然是一笔糊涂账,没有人说得清这笔补贴是不是足够履行政府的义务。

  李珍建议,应尽快明确政府对经济体制转型引起的养老成本的责任,计算政府责任总量并建立偿付的机制,“明债明还”。

  《战略》建议,尽快明确财政资金对消化转制成本的责任,使财政补助从暗补变为明补,同时利用国有资产收益来拓宽化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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