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尽快实施全国统筹,统筹解决部分地区收支缺口问题。基础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是养老保险制度整体优化的关键和重中之重。只有实现全国统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费率才能平等,才会有下降空间;劳动者尤其是流动劳动者的养老金权益才可能明确;全国统筹是分散的养老保险基金集中管理的基础,是基金有效管理的重要条件。需要加快全国统筹的实施推进步伐,养老保险基金归集至中央集中调剂管理,同时在待遇给付上落实基础养老金全国普惠方案,考虑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民年金制度,将现收现付的当期留存资金与长期积累的账户基金分层分类管理。
3.明晰各级政府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责任分担。在财政责任的划分上,中央政府应将重点集中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保基本责任和基金的保值增值上;地方政府应基于区域经济水平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同程度的、有针对性的促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性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在国家税优政策的基础上,由地方财政出资,通过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对补充养老保险实现匹配缴费(MDC),及时撬动补充养老保险市场、提高地区养老金总体水平,实现“经济可发展-财政可持续-福利有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城乡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