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核心变量有两组,一是费率与费基,另一组为工作年限、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养老金改革目标应是实现两组变量动态平衡。延迟退休年龄首先意味着工作年限延长,缴费时间和年限延长。只有将缴费基率降下来,才能维持个人利益均衡。
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减少并存
2012年6月,人社部负责人首次明确提出推迟退休年龄已成“趋势”,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此言一出,引发社会广泛热议,担忧和质疑声显现。面对媒体与公众持续关注,当年7月26日,人社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各界争议,提出“小步慢走”思路,拟针对不同群体诉求采取“差别化”策略。这一时期国务院通过由发改委、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将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政策纳入其中。但并未进入政策实操层面。
今年6月30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降低养老保险费率需打组合拳,如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等,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才能为降低费率创造条件。之后延迟退休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退休福利与岗位传承
公众热议焦点背后不仅涉及延迟退休依据及与养老金改革关系,更关乎延迟退休在中国经济社会改革进程中的作用和对未来中国劳动力乃至人口红利格局的重要深远影响。业内观察家认为,这说明公众对退休政策理念和认识尚未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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