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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甘肃省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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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9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台,并已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首次按照新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后首次同步调整。
  ●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全部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以2015年12月份本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8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2015年同类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66%。

  ●倾斜调整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中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年龄计算以退休时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元。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375元的,调整到2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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