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非缴费型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而不是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或全部由地方财政负担。由中央财政负担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可以减少地方筹资的不均等性及对劳动力跨地区流动造成的阻碍;有利于中央财政扩大事权,减少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权与事权的失衡。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2014年,在全国财政收入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占46%和54%;但在全国支出中,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分别占不足15%和85%以上。考虑到中央财政每年以专项经费方式向地方财政进行大量转移支付,所以对中央财政来说,上述非缴费型养老金支出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改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形式,即减少广受诟病的"跑部钱进"专项拨款,增加中央对直接影响民生、收入分配公平性和劳动力市场效率的制度性转移支付。
相关数据表明,非缴费型养老金对于我国财政来说目前是可承受的,今后也是可持续的。2015年末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0.5%。按人均GDP的6%的水平向全体老年人发放零支柱养老金,总支出约4263.26亿元,仅占当年GDP的0.63%,占当年全国财政支出约2.6%。即使今后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人口总量的比重提高到20%,该项支出占GDP的比重仍可控制在1.2%左右。今后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时,可将领取非缴费型养老金的法定年龄适当向后延迟,如由65岁逐步延迟到67岁甚至70岁。
3.实施非缴费型养老金后可以节省部分财政支出
实施覆盖全体城乡老年人的非缴费型养老金,还会将原来由财政负担的一些相关支出节省下来,所以实际增加的财政支出比上面估算的数额要小得多。例如原来主要由财政提供的、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的每人每月至少70元的非缴费型养老金补贴,以及对参保者的缴费补贴,可以部分地被新的非缴费型养老金所替代。
根据财政部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提供的数据(2015年的相关数据尚未发布),当年我国用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为1348.94亿元,非缴费型养老保险的实施将替代或节省这些支出的大部分。同年我国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支出1606.47亿元。实施非缴费型养老金可将大多数贫困老人的收入提升到贫困线以上,并因此相应减少城乡低保及其他扶贫救助的支出。
假定实施零支柱养老保险可以减少上述两笔支出(合计2955.41亿元)的三分之二,则当年可减少相关支出1970.27亿元。按2015年预算支出增长率15.8%推算,则2015年零支柱养老金的实施可减少相关支出2281.58亿元。所以,虽然实施零支柱养老金增加的财政总支出约为4263.26亿元,但是扣除减支因素后实际净增加的财政支出仅为1981.68(4263.26-2281.58)亿元,仅占当年GDP的0.29个百分点,占当年财政支出约1.2个百分点。这里还没有计算由于实施全国城乡统一的零支柱养老金,养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简化带来的管理成本的节约。
另一个值得指出的好处是,由于推出非缴费型养老金,可以适当降低城镇企业社会统筹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缴费水平,相应地减轻企业负担。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可以提升我国企业和实体经济活力,对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供给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有不少学者担心我国陷入福利主义或民粹主义的风险,这样的担心固然不无道理;但是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的收官阶段,在产能过剩库存过剩的同时,还有部分人口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这种"悖论"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宏观经济资源配置中存在的深层问题,亟待加以改变。
非缴费型养老保险如能付诸实施,将是党和政府为消除这种悖论情况而采取的重大举措。这一重大举措将有效地减少我国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贫困发生率和推动我国实现全面小康,将更好地满足人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将推动我国的供给侧改革和宏观经济效率的提升,有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推进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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